”合伙企業”的賬務處理!

合伙企業與獨資和公司相對,合伙企業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,共同出資經營、共負盈虧、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。合伙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,不具備法人資格,雖然可以獨立從事民事活動,但不具備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。遇到法律責任或經濟責任時,普通合伙人對企業承擔連帶無限清償責任。
我們常見的合伙企業有會計師事務所、律師事務所、合伙制私募基金等。

1、合伙企業財政部沒有出臺專門的會計制度或準則。
2、合伙企業是參照參照《企業會計準則》《企業會計制度》《小企業會計準則》的中一個。
3、合伙企業不屬于獨立法人,所以不繳納企業所得稅。
4、合伙企業撤資,只要全體合伙人同一,就可撤資。法律未對其做其他約束。
5、合伙人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科目與企業不同,有著自己獨有的科目設置。這是合伙企業制度與一般企業會計制度最大的不同。

1、無“實收資本”科目,設置“合伙人資本”記錄合伙人投入的原始資本。
2、設置“合伙人往來”科目(合伙人提款),此科目記分配給合伙人的收益,包括發放給合伙人工資部分。期末將其余額結轉至“合伙人資本”賬戶。
3、設置合伙人損益賬戶。相當于企業的“本年利潤”賬戶,用于期末匯總合伙企業的收入與費用。并將“合伙人損益”賬戶的凈收入或凈損失按合伙協議的規定再轉入各合伙人的“合伙人資本”賬戶。
借:銀行存款
貸:合伙人資本—XX股東
2、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出資
借:固定資產
貸:合伙人資本—xx股東
3、溢價與折價入股
合伙企業沒有盈余公積與資本公積科目,“合伙人資本”即為合伙企業的實際資本。由投資引起的增值可以直接記入“合伙人資本”科目內。
例:A、B為甲合伙企業兩個普通合伙人。各享受50%股份,甲企業“合伙人資本”貸方額100萬。經過協商C出資100萬,占甲合伙企業30%股份。請列出甲合伙企業吸納C為合伙人的分錄。
借:銀行存款 100萬
貸:合伙人資本—C股東 60 萬 (200×30%)
合伙人資本—A股東 20萬 (200×35%-50)
合伙人資本—B股東 20萬
經營過程中,合伙企業對外的賬務處理大部分與適用《小企業會計準則》的有限責任公司一致。(有行業會計準則規定的除外)在經營過程中,由于合伙企業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所以其與合伙股東之間的資金往來會計處理比較獨特。
1、計提合伙人工資/提成
借:合伙人往來 —XX合伙人
貸:銀行存款
應交稅費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
2、合伙人借款給合伙企業
借:銀行存款
貸:合伙人往來 — xx股東
3、企業借款給合伙人
借:合伙人往來—xx股東
貸:銀行存款
4、合伙企業利潤歸集
借:主營業務收入
投資收益 等
貸:合伙人損益(損益匯總)
借:合伙人損益
貸:主營業務成本
銷售費用
管理費用
財務費用 等
5、計提利潤分配
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,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限制,只要合伙人之間同意,可以取任意比例的利潤進行分配。進行分配的利潤,轉入“合伙人往來”科目;未進行分配的利潤,視為合伙人在投資轉入“合伙人資本”。期末“合伙人損益”無余額。
借:合伙人損益
貸:合伙人往來
6、發放合伙人利潤
借:合伙人往來
貸:銀行存款
應交稅費—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
7、不發放利潤,轉資本
借:合伙人損益
貸:合伙人資本
8、合伙人退股
借:合伙人資本
貸:合伙人往來
借:合伙人往來
貸:銀行存款
來源:張章說分錄